酒店消防安全全解析:从平面布置到设施配备
酒店平面布置的消防要求
酒店平面布置需严格遵循防火分区原则,不同功能区域,像客房区、餐饮区、娱乐区等,应利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设施划分防火分区,防止火灾蔓延。
例如,高层酒店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一般不超 1500 平方米,若设自动灭火系统可翻倍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至关重要,要保持畅通无阻,按相关规范设置足够数量与宽度的通道及出口。
⑴酒店每个楼层仅设置 1 个安全出口或 1 部疏散楼梯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且人数不大于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符合7.4.1 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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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4.1 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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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耐火 |
最多 |
每层最大建筑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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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 |
3层 |
200 |
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大于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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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木结构建筑 |
3层 |
200 |
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大于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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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2层 |
200 |
第二层人数不大于15人 |
⑵酒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 1 个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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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且建筑面积不大于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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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建筑面积不大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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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15m、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 1.40m。
3.酒店所在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应为封闭楼梯间。
4.酒店单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得小于 1.30m,双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得小于 1.40m。
5.疏散距离需严格把控:
⑴当酒店位于高层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15m;
⑵当酒店位于单多层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40m,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22m。
若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 25%。
6.酒店疏散出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0.8m,门洞净高不应低于 2.1m;客房的疏散门,应具有自动关闭的功能。
7.首层疏散外门、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应小于 1.1m。
8.疏散出口门应为平开门或在火灾时具有平开功能的门,且下列场所或部位的疏散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建筑中使用人数大于 60 人的房间或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大于 30 人的房间;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室内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门。
9.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 2 个;
⑵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
⑶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
⑷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
⑸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
10.酒店建筑内的厨房、布草间、储物间、垃圾间等房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11.卫生间不应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如餐厅、厨房、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机房等)。
疏散通道应设明显指示标志,疏散距离也要符合规定,如高层酒店内从房间最远点到安全出口步行距离一般不超 30 米 。
酒店装修材料燃烧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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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
顶棚 |
地面 |
墙面 |
隔断 |
固定 |
装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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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多层 |
A |
B1 |
B1 |
B1 |
B2 |
B2 |
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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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 |
A |
B1 |
B1 |
B1 |
B2 |
B1 |
B1 |
酒店装修材料的燃烧等级关乎消防安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酒店不同区域对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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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公共活动区域等,顶棚材料燃烧性能需达 A 级(不燃),墙面、地面材料不低于 B1 级(难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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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大堂、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更要严格把控装修材料。特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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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厨房,因存在明火与高温环境,装修材料应全部采用不燃材料,且与其他区域做好防火分隔。
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 A 级外,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酒店消防给排水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酒店必备消防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21米的酒店,或体积超5000立方米的单、多层酒店,都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应合理布置,保证同层任何部位至少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且间距不超30米 。
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控制初期火灾作用显著。
除个别不宜用水灭火场所,酒店大部分区域都应设该系统,像客房、走廊、餐厅、厨房等。喷头布置要依据场所特点与危险等级,保证均匀喷水,有效灭火 。
⑵消防水池与消防水箱为消防用水提供可靠保障。
当酒店市政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需设消防水池,储存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消防水箱则要满足初期消防用水压力与水量要求,常与稳压泵等设施配合工作 。
酒店防排烟设施
防烟设施保障人员疏散安全,酒店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等部位应设防烟设施 。
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自然通风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具备不同朝向可开启外窗,且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要求;机械加压送风时,要保证送风量与风速符合规范 。
排烟设施及时排出火灾烟气。
酒店内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超 100 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该类场所,以及中庭、建筑面积超 100 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超 300 平方米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长度超 20 米的疏散走道等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
排烟方式有自然排烟与机械排烟,设计时要依据建筑特点与规范确定 。
酒店消防电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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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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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合理布置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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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根据不同场所选择感烟、感温等类型,保证准确探测火灾信号,并及时传输至消防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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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在火灾时引导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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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部位应设消防应急照明,保证疏散照度;疏散指示标志应清晰醒目,设置在疏散通道两侧及安全出口上方,指示疏散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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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敷设与设备安装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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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避免穿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
参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2018 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 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 2017 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